在合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时,对注册资金确实有限制,但具体限制因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需在2人以上、50人以下。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需验资,但需合理规划。股东认缴出资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最低注册资本:原规定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但根据新《公司法》,已取消一般行业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特殊行业除外)。
二、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人数:需在5人以上,其中半数以上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册资本:发起人需在公司成立前全额缴纳认购股款。若向社会公开募集,需提交验资证明。
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均适用)。
三、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金: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无需5年内实缴。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四、其他类型企业
合伙企业: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无需实缴。
个人独资企业: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且无需实缴。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