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股东或发起人条件:
股东或发起人需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股东人数需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一至五十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一个人。
国有企业高层、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能投资设立公司。
被吊销营业执照在三年以内的、破产清算三年以内的、服刑人员执行期未满三年(经济犯罪未满五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不能注册公司。
注册资本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足。
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但现在很多地区已经取消了验资要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公司名称条件:
公司名称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与已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复或相似。
公司名称应包含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要素。
建议准备3-5个备选公司名称,以提高注册效率。
注册地址条件:
公司注册地址需为商业或工业用途,不能是住宅。
需提供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需租赁协议)。
商住两用房或民房需办理变更业务(目前办理房屋变更业务难度较大)。
公司章程条件:
公司需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等事项。
公司章程需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署。
其他条件:
公司需设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