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注册个体工商户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体资质要求
负责人资质
申请人需年满16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也可申请。
特殊行业(如餐饮服务)需提供健康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撤销企业法人资格、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企业负责人身份也不能正在被冻结。
家庭经营要求
若为家庭经营,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经营场所要求
真实有效的经营地址证明
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期建议6个月以上)。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同意证明。
电商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但需同步公示网址信息。
特殊区域管理要求
不同区域(如经开区、滨湖新区)可能对材料要求存在差异,需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所。
三、经营范围要求
常规经营项目
零售、维修等可直接登记。
前置审批项目
涉及前置审批的需先取得许可证,如食品经营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图书销售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四、注册材料要求
基础材料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房产证)、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特殊行业材料
从事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
需提前准备3-5个备用字号,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若字号涉及与企业字号和商标同名则需要授权,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及授权书。
五、法律义务要求
依法纳税
需按时申报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按时年报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合规经营
需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