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履行相关手续:
一、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该证明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决议,需由股东会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需包含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信息,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新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租赁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还需附产权证复印件。
其他情况:如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有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所需手续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
初审与迁移通知: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档案迁移: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领取新营业执照:在迁入地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税务迁移:领取新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税务迁移手续,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等。
其他变更:根据需要,更新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地址信息、社保和公积金登记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