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标注册的使用期限自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为十年。以下是关于商标注册使用期限的详细说明:
初始有效期: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享有十年的专用权。在这十年期间,商标权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可以依法使用该商标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
续展规则:
续展时间: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商标权人可以办理续展手续。若未在此期间办理,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续展有效期:每次续展成功,商标有效期延长十年,且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续展起始点:续展后的有效期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未续展的后果:若宽展期届满仍未续展,商标将被注销,商标权随之丧失。他人可在该商标期满后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