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司注销材料清单及未经营企业简化规范
一、通用注销材料清单
无论企业是否经营,注销均需准备以下核心材料:
基础证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用于填表盖章)
清算组备案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税务注销材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
清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需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工商注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清算报告(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告证明(报纸样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银行及社保注销材料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印鉴卡(银行收回)
《社会保险登记证》(2016年后新办企业无需提供)
二、未经营企业简化规范
未开展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流程及材料如下:
适用条件
未拖欠税款、社保费用及其他债务
无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简化流程
步骤1:公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20天(较一般注销缩短25天)。
步骤2:提交申请
公示期满后,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投资人签字)
营业执照正副本
清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
步骤3:领取注销证明
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发放注销决定书,企业法律主体终止。
注意事项
简易注销仅限一次,若被驳回需转为一般注销。
公示期内如有债权人提出异议,简易注销程序终止。
需确保无未结诉讼或仲裁案件,否则无法申请。
三、关键操作建议
提前自查
确认无未申报税款、未缴社保费用及未了结债务。
检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材料准备要点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需与备案一致。
清算报告需详细列明资产处置及债务清偿情况。
时间规划
简易注销全程约30天(公告20天+审核10天)。
一般注销需45天以上(公告45天+税务、银行等环节)。
专业协助
委托代理机构可提高效率,尤其处理税务异常、工商异常等复杂情况。
合肥市部分区域(如蜀山区)提供“一网通办”服务,可线上提交材料。
四、未注销的严重后果
税务风险:未注销企业需持续零申报,否则被列为“非正常户”,影响法人征信。
法律责任:连续三年未年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限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
经济处罚:税务问题可能导致罚款,平均罚款金额达3.6万元(2025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