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注册公司,需准备以下材料以减少不必要的往返:
一、基础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明确公司设立的基本信息。
公司章程
由全体股东签署,明确公司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义务、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等。章程需符合《公司法》规定,并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
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注册地址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东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
无实际地址:可选择挂靠服务,需提供挂靠协议及挂靠方的相关证明。
二、人员任职文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明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总经理等。
需提供任职文件(如任命书、决议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若委托他人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并附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必要材料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前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确保名称符合规定且不与已注册企业重复。
需准备3-5个备选名称,以提高核准通过率。
经营范围说明
明确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如餐饮、医疗、教育等),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认缴制公司: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金额。
非货币财产出资:如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需提交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特殊材料(根据需求)
个人独资企业
需提供《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投资人身份证明。
若企业自主核名,还需提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
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等额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