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商标注册材料的核心要求涵盖主体资格证明、商标构成要素、申请文书及特殊类型商标附加材料四大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申请人
需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应包含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个人申请人
需同步提交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凭承包合同签约人身份证及承包合同申请,但仅限自营农副产品。
特殊主体
申请集体/证明商标需额外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团体名义申请的集体商标、具备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的证明商标)。
外资企业需提供登记证明文件。
二、商标构成要素材料
商标图样
规格要求:清晰、洁净、黑白分明,尺寸为5厘米×5厘米至10厘米×10厘米,一式5份(指定颜色的需提交彩色图样5份、黑白图样1份)。
立体商标:需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显著性要求
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如独创词汇“海尔”具备显著性,而通用词汇“优质”可能被驳回)。
禁止使用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或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等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前述标志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后可注册)。
禁用条款
不得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标志性元素,以及有害公序良俗的内容。
县级以上地名、商品通用名称等需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方可注册。
三、申请文书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书
需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包含商标图样、名称、类别、申请人信息等。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由代理机构制作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四、特殊类型商标附加材料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需提交使用管理规则,明确商标的使用条件、程序及管理方式。
肖像商标
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真实性要求
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虚假材料将导致申请被驳回或撤销。
类别选择
根据商标的实际使用领域和范围,选择合适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注册(如餐饮店必选43类,服装店必选25类)。
在先权利冲突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不得与被撤销或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商标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