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注销公司所需材料根据注销方式(一般注销或简易注销)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般注销所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相关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申请书》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如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等。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公告的报纸样张。
已经完成清税的提供清税证明。
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选择印章注销的,需要缴回企业公章,进行现场销毁。
税务注销相关材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件;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及其他应收缴的设备的,提供其持有的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和其他应收缴的设备。
其他相关材料
员工离职手续相关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结清证明等。
社保和公积金注销相关材料,如社保和公积金注销申请表等。
审计报告(如果公司属于审计监管范围)。
简易注销所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相关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申请书》。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公司全体股东名册。
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选择印章注销的,需要缴回企业公章,进行现场销毁。
特殊情况材料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